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

日期:2024-01-12 13:59:03 来源: 哪拍到店网 阅读:224

济南恭喜恭喜婚庆-法式小香风精致婚礼

图片来源:济南恭喜恭喜婚庆

针对结婚时间较短或未登记的夫妻,如何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是一项关乎双方利益以及法律公正的重大问题。以下是有关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抚州婚礼策划  庭院秋色婚礼

图片来源:抚州花海阁传媒

国风红色中式大气典雅婚礼·维纳斯婚礼

图片来源:聊城市-维纳斯婚礼

【光年之外|轻奢婚礼策划】诺私享

图片来源:兰州诺私享·婚礼企划

一、彩礼的本质

中式婚礼现场布置

图片来源:池州密瑞婚礼策划

彩礼是一种夫妻之间在婚前相互赠送财物的行为。尽管它具有赠与的性质,但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存在差异,因为它是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在结婚这一目的条件下进行。

二、彩礼退还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所给予的彩礼。若确认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 如果双方还没有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二)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

(三) 对婚前做出的付款导致付款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满足前条第(二)和(三)款的规定,并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

(一) 主要以是否结婚为判断依据:如果未结婚,则可以返还,如果已经结婚,则不予返还。

(二)已婚但又离婚可返还的情况包括:一是未同居生活;二是给付人造成生活困难。

(三)判断生活困难的标准:那么如何定义、认识"生活困难"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适用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一些问题作出了解释(一),其中第27条明确了婚姻法第42条所描述的“一方生活困难”指的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一个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人,面临着生活困境。当进行离婚时,一方可以通过向生活困难的对象提供个人财产中的住房来提供帮助,这种帮助可以是提供房屋的居住权或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对于“生活困难”的定义,可以这样解释: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的“生活困难”,指的是无法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所分得的财产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离婚后没有住所的一方,面临生活上的困境。根据以上情况,可得出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一些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十条),对于“生活困难”的定义应与上述解释相符。如果在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通常是指给付彩礼后,这个人已经无法靠自己的力量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生活水平,或者当一方离婚后没有住所。与之前给付彩礼相比,财产遭受了损失,导致了生活条件相对困难。

处理司法实践的方法:

通常情况下,价值不高的礼物可以不必归还。

(二) 纯粹是出于自愿的礼物,在恋爱关系中通常不需要退还。

(三)在返还彩礼时需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如果是因为彩礼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那么返还的比例会稍微少一些;而相反,如果是因为另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那么返还的比例会稍微多一些。

(四)即使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已经开始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举行了婚礼,彩礼已经成为双方共同的财产,或者已经转为嫁妆,通常不会被要求退还。

如果夫妻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

(六) 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通常不超过一年),支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三、关于彩礼的诉讼参与者资格

诉讼中涉及彩礼的给付和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有两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彩礼的给付并不仅仅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更多的是与两个家庭之间的互动有关。因此,在诉讼中对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 当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后,如果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返还彩礼,实际上给付和收受彩礼的人就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如果一方以非彩礼实际给付人和收受人为理由反对返还彩礼,法院将不会接受这种抗辩。

  (二)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一方要求返还彩礼,这是因为彩礼的付款人和收款人不仅限于男女双方个人使用,也可能是女方家庭使用。因此,将实际付款人和收款人作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能够真正解决纠纷。

四、诉讼时限

具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时,起算点应当明确:

(一) 未婚的

当一方提出要求并主张其权利时,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开始计算时间。

(二)之前结过婚但离婚的人

从双方废除婚姻关系之刻开始计算。

五、法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部分)》

  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可以确认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三)在结婚前给付款项,并使付款人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况。

对于第(二)、(三)项规定的适用,需要满足离婚是双方的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

夫妻已正式登记结婚,可尚未开始共同生活。此时,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受到的礼金或礼物,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针对事实情况,如礼物来源及数量等,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而各自出资购置和使用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属于各自所有。

在离婚时,若婚姻时间较短或因索要财物导致对方困难,可以酌情返还借婚姻关系中索取的财物。对于不确定财物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的情况,可以按照赠与的方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问题做了一些解释(一号解释)。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所指的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谓的“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所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离婚后无住所的一方面临生活困难。在离婚时,可以通过提供个人财产中的住房来帮助那些处境困难的人,这个帮助可以是提供房屋的居住权或所有权。

  ▲一部重要的法律《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任何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其他任何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严禁以婚姻为借口索取财物。

更多精选文章
二婚有彩礼吗?再婚彩礼要多少钱合适呢?今天,哪拍到店网小编在网上整理了部分二婚人士对于...【详情】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详情】
甘肃白银彩礼多少钱?今天,wed114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甘肃白银人以及嫁到白银市或...【详情】
农村婚礼和城市的婚礼是不一样的,但是同样的热闹,而且这种热闹只属于农村。下面小编为带带...【详情】
甘肃庆阳彩礼多少钱?近年来,庆阳农村的婚嫁彩礼一路攀升,尤其是在一些贫困山区,彩礼从几...【详情】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在婚前定协议,婚后就按这个协议执行。那么婚前贷款方协议书应该怎样写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