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婚姻法法规的基本常识

图片来源:广州花诚缘主题婚礼策划(海珠店)
涉外婚姻法规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士)之间的婚姻法律规定,包括涉外婚姻登记和涉外婚姻解除。以下将介绍涉外婚姻的登记规定。

图片来源:西双版纳景洪M2定制婚礼

图片来源:长沙壹糖婚礼定制中心
涉及中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的婚姻法规规定如下: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长期居住在中国或者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国华人以及定居在中国的华侨)自愿在中国境内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一同前往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国的涉外婚姻法规第二条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以及本规定中相关的条款。
中国的涉外婚姻法规中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以及出国人员申请结婚时,男性的年龄不能在22周岁之前,女性的年龄不能在20周岁之前。申请者需要分别持有以下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 我的户籍证明(其中包括身份证);
(2) 要求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结婚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以及申请与何人结婚。
2、外籍人士:
(1) 我的护照或其他身份和国籍证件;
(2) 可以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由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是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 提供我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侨民:
(1) 凡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可替代护照的身份和国籍证件者(无国籍者免交)
(2) 外国人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签发;
(3) 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中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以及申请与何人结婚的事项证明。
4、香港的同胞们
(1) 如想在香港购买此商品,需要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 我们法院委托一名香港律师辨认香港婚姻注册处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由该律师证明申请人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提供再婚所需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5、澳门的华人同胞
(1) 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的人士;
(2) 需要提供澳门婚姻和死亡登记处所开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者未办理结婚登记证明书。
(3) 需要提供再婚人士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双方申请结婚时,还必须提供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根据中国的涉外婚姻法法规,以下中国公民不得与外国人结婚:
(一) 目前在岗的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要机密的人员;
(二) 目前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中国涉外婚姻法规第五条规定,凡是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以携带证件和双方的照片,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和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会被批准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颁发结婚证。结婚证上需要贴有双方的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在中国,如果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想要离婚,他们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他们希望复婚,必须按照结婚办理的程序进行。
在中国,涉及外国人的婚姻法规定,在申请结婚时,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支付婚姻证书的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同时,如果需要翻译费用,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外籍人士(包括在中国常住、短期居留的外籍人士、华侨、定居中国的外籍侨民等),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华侨和出国人员,如果自愿结婚、复婚或自愿离婚,男女双方须前往各地区的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所有申请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